、
近期,三门首批人脸识别设备启用 专拍交通违法行为,该系统在我县城区的重点路口全面启用,利用视频感知技术和人脸识别功能,对行人闯红灯、过马路不走斑马线,非机动车骑乘不戴头盔、不走非机动车道、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。
系统抓拍后,人脸识别设备中的人脸图片会自动和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比对,经人工核实或智能判断无误后,人脸特写和相关信息会在路边大显示屏滚动播放。交警部门将依据抓拍系统,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身份核实,并依法予以处罚,还将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络以及微博、微信上集中曝光。
目前,我县城区的主要路口都安装了抓拍系统,抓拍的图像和当事人的信息,将实时传输到安装在繁华地段的显示屏上,集中予以显示曝光。
过马路刚闯了个红灯,个人信息和照片马上就在街头大屏上反复滚动播放,真是太丢人了!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九条规定,行人、乘车人、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。
截止7月17日,全县已有400余人被抓拍,交警部门将通知他们限期前来接受处理。
目前,由于系统还处于试运行阶段,所以本次曝光的当事人信息和图像均作了技术处理。下阶段,系统正常运行以后,交警部门将不定期对被抓拍的交通违法当事人进行集中曝光。届时,对当事人的图像不作处理,而且还将实名曝光。